2008年10月2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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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院不捕糊涂娘 周岁童重回母亲怀
朱姗姗 斯以民

  今年7月13日,平日感情不错的王某夫妇因琐事发生了争吵,一气之下妻子孔某收拾“细软”离家出走,在小姐妹开的小宾馆整日借酒浇愁。当天,孔某想回家探儿,在酒精作祟下鬼使神差地拿走了小姐妹的旅行箱。打车回家的孔某意识到自己犯了大错,此时小姐妹也来电话要求其返还旅行箱,孔某立马打车将行李箱送回原地。
  而孔某第二天却等到了警车。经鉴定,被盗的旅行箱价值四千余元,孔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。
  9月11日,警方提请检察院批捕,当检察官提审时,孔某未语先泣,在忏悔自己行为的同时更多的是对宝宝的牵挂,检察官为之动容。
  不久,东阳检察院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出发,考虑到孔某有一刚满周岁的小孩,而且当天就返还了赃物,归案后认罪态度好,于是作出了定罪不捕的决定。
  
  检察官说法:“宽严相济”是我国一项在建构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确立的刑事政策。
  “宽严相济”的“宽”具有两层含义:一是该轻而轻,是指对于那些较为轻微的犯罪,本来就应当处以较为轻缓刑罚的;二是该重而轻,是指所犯罪行较重,但行为人具有坦白、自首或者立功等法定和酌定情节的,法律上予以宽宥,在本应判处较重之刑的情况下判处较轻之刑。本案中适用的正是第二种情形。
  “宽严相济”的“严”是指对于严重犯罪仍然应当坚持“严打”,也就是该重而重,发挥刑罚的威慑力。“宽严相济”的关键是对酌定情节的自由裁量,在法定情节之外的酌情从宽或从严,更侧重的是对社会效果的考量,充分调查和尊重民意。(朱姗姗 斯以民)